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更换改装蓄电池、解除限速三家公司被罚
时间: 2024-10-19 20:54:12 | 作者: 爱游戏平台官网首页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3起电瓶车非法拼改装典型案例,因更换改装蓄电池、解除限速,三家公司被罚。
2024年7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密西鑫鑫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为销售的1辆电瓶车更换蓄电池,更换的蓄电池型号与原电瓶车产品合格证中所标电池型号不一致,同时该车后座处安装了一个绿色椅背,与原电瓶车产品合格证中所示图形不符。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瓶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8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瓶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康盛驰骋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对销售的1辆电瓶车进行蓄电池改装,将原车配备的四块型号为6-D2F-13的铅酸蓄电池,更换为六块型号为6-EVF-32.5的铅酸蓄电池,电池总容量从48伏增加为72伏。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瓶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7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瓶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公安部门关于北京鑫源昌顺商贸有限公司的案件线索移送,经核查,该公司涉嫌为1辆电瓶车解除限速装置,解除限速后,经有关部门检测,车速限值60.1km/h,不符合GB17761-2018《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瓶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瓶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篡改车速限值,新国标电瓶车最大车速限值为25km/h,改装后最大车速可达到60km/h;
预留扩展蓄电池接口,外设蓄电池托架,加装或更换超过原车出厂设置额定功率的蓄电池;
2024年4月9日凌晨,上海闵行区一辆正在室外集中充电中的电瓶车发生自燃造成周边停放的2辆机动车、9辆电瓶车及1辆自行车烧毁烧损。经调查,该车所装载使用的60V锂电池系违规改装。最终,车主被处以15日拘留,并处人民币500元罚款。
2024年3月21日,广东汕头一公寓的停车场里,一辆电瓶车自燃起火。经调查,起火原因系违规改装电池电路从而引发自燃。
消防员拆解一个经过违规改装的电池进行实验。为了确认和保证安全性,场地选在了开阔的室外。
在拆解完这块电池后,消防员将电池进行充电,电池在充满电后,并未自动断电,在经过几个小时的持续充电后,电池开始冒烟,并随着温度过高发生了爆燃,又引燃了其他电池单元,呈喷射状向四周飞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