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 2024-09-01 22:56:19 |   作者: 储能电箱下箱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的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6,332,6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263,660.6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14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006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减:至2024年6月30日项目支出金额(不含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793,705,149.43

  5.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42,579,101.55

  7.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 201,367,865.15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赎回的金额 1,710,000,000.00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126,778,609.66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制定《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这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2年6月27日,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13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材”)、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华荣”)、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瑞泰”)、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能”)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20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华荣”)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瑞泰新材 0963 361,457,556.16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瑞泰新材 02968 116,535.51 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瑞泰新材 125325 40,492.58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瑞泰新材 12 10,141.03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瑞泰新材 0610 74,399.91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沿滩支行 自贡华荣 7112 98,881,400.87 活期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 超威新能 20046 7,562,046.50 活期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469,586,143.6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瑞泰新材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2024/8/18 1.05%-2.7% 18,000.00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实施“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真实的情况出发,在不影响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资金,加强所有的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资金。此外,波兰项目的建设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由此产生募集资金节余9,385.06万元。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项目明细及2024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2024年上半年已使用 累计已使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专项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538,786,529.81元(包含银行利息),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71,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项目延期的议案》,依据公司目前超募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下列超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宁德华荣于2023年3月竞得福鼎市店下龙安片区面积为120,985平方米的D-43、D-6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目前该宗地尚不具备交地和开发条件,预计将延期至2025年交付;另结合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形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企业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后续公司将根据土地交付情况,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发展的新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进程。

  2022年项目启动以来,公司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依法依规逐步推进。该募投项目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环节众多,涉及到较多不可控因素,使得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进度存在一定差别。现公司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和近期市场的总体形势,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到 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金额做调整,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5 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5,000.00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5,949.3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出现重大变化

  4.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是 5,000.00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 1、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 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波兰华荣产能利用率较低,且人员薪酬、折旧等固定成本比较高。2、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产能利用率偏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项目延期的议案》,依据公司目前超募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超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做调整。 1、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宁德华荣于2023年3月竞得福鼎市店下龙安片区面积为120,985平方米的D-43、D-6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目前该宗地尚不具备交地和开发条件,预计将延期至2025年交付;另结合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形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企业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后续公司将根据土地交付情况,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发展的新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进程。 2、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 2022年项目启动以来,公司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依法依规逐步推进。该募投项目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环节众多,涉及到较多不可控因素,使得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进度存在一定差别。现公司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和近期市场的总体形势,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该项目由于可行性出现重大变化而终止投资。自2020年以来,电解液市场需求持续高涨,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的电解液产能利用率一直较高,生产处于满负荷状态。为满足客户不断增加的需求,在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中继续保持并努力提升电解液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须保持正常生产,不宜停产实施改造。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正在实施7万吨/年电池电解液改扩建项目,厂区土地非常有限,且很难获取周边用地,客观上造成了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在空间方面存在困难。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地发展,为了抢抓发展机遇,公司目前正在张家港、宁德、衢州、自贡等地同时实施多个项目,对于人力及资金的要求整体较高。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技术方面的要求高、改造过程相对复杂,且技术在不断升级换代,时效性短,经济效益相对新建项目不明显。综上所述,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先将资金和人力等资源用于其他新建产能项目的实施,能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与更优厚的股东回报。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将原拟投入“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向新的“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瑞泰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公告编号2022-018)。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这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2,188,069,033.33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1.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1,537,980,0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650,000,000.00元,,本期投入0元,实施主体为宁德华荣,系华荣化工的全资子公司。 2.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项目总投资151,0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53,000.00万元,本期投入10,188.35万元,实施主体为自贡华荣,系华荣化工的全资子公司。 3.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151,03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25,000.00万元,本期投入133.88万元,实施主体为衢州瑞泰,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的原因是该项目整体实际投入较原计划一下子就下降,且项目投入时使用了较多银行长期项目贷款,另外尚有部分余款待用募集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瑞泰新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469,586,143.6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瑞泰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实施“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真实的情况出发,在不影响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资金,加强所有的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资金。此外,波兰项目的建设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由此产生募集资金节余9,385.06万元。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瑞泰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专项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538,786,529.81元(包含银行利息),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71,000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出现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