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酒、假电池!遂宁公安公布两起典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时间: 2024-07-15 08:16:38 |   作者: 新闻中心

  3月14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遂宁公安向社会公布两起较为典型的制售假冒伪商品劣案件。

  日前,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历经一个多月,成功侦破“5.30”特大制售假酒案,捣毁生产制作假冒商品窝点1个,挡获嫌疑犯4人,在逃1人,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扣押违法来得到的40余万元,摧毁了长期盘踞在重庆进行生产、销售假酒的多个犯罪网络。

  据了解,去年5月30日,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移送函称,辖区商户马某滨利用微信订购了36瓶飞天茅台,价值94320元,经该酒生产厂商鉴别,36瓶酒均为假冒伪劣商品。

  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根据线索,专案组从假酒销售团伙入手深挖,发现其网络销售点众多,涉及贵州、重庆、广东、浙江、上海、四川等10多个省市。

  “在侦查过程中我们得知,嫌疑人在收售名牌老酒时,为获取高额利润,在网络上学习‘打孔’灌装方法,并从网上购买钻孔机、进口钻头等打孔设备,把高等级飞天茅台酒抽出,再将低等次茅台酒灌装,通过抖音、微信群、58同城等网络软件联系下家进行销售,通过物流寄件方式寄给买家,让我们消费者难辨真假。”办案民警赵成介绍。

  掌握大量证据之后,专案组在重庆开展收网行动,在生产制作假冒商品窝点查处扣押商标侵权的贵州飞天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习酒、郎酒等国内知名品牌高端白酒成品1000余瓶,各类品牌酒瓶、包材20000余件,制假原料酒300余公斤,制假工具3套,抓获涉案人员4人。目前,王某波、尹某舟、杨某等4名嫌疑犯已被移送起诉,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日前,大英县公安局跨省作战,成功侦破了一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抓获刑某峰、郭某胜等9名嫌疑犯,现场查获制假窝点3处、仓库1个,假冒南孚电池40余万支、大型制假生产设备10余台,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据了解,去年2月23日,大英县公安局民警在大英县金元镇金康路巡逻时发现,陈某在摆摊销售疑似假冒的南孚电池。经询问,其售卖的南孚电池网购于阿里巴巴批发零售平台的佛山市禅城区某商行,该商行销售南孚电池月均销量达1万余单。

  获知该线索后,大英县公安局将陈某售卖的电池邮寄至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进行检验确定,经鉴定,电池系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大英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调查。

  “大英县公安局核查出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刑某峰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随即赶赴河南新乡进行了20余天的侦查,最终锁定了以刑某峰为首的制售假冒南孚电池犯罪团伙,摸清其制假窝点和仓库所在的位置。”大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鉴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且需跨省作战,抓捕难度大,大英县公安局抽调多警种成立‘2.23’专案组,时机成熟后赴河南新乡开展收网行动。”

  在河南新乡警方的紧密协作配合下,专案组抓获嫌疑犯9名,查获制假窝点3处,仓库1个,卷标机2台、压卡机6台、打包机2台、激光打码机2台,待销售的假冒南孚5号、7号电池40余万支,假冒南孚电池配件200余万个、商标纸卡20万余张、外包装纸箱2万余个。

  经审讯,嫌疑犯对2022年1月以来制造、销售假冒南孚电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3月11日,大英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刑某峰等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

  “下一步,遂宁公安将着力提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能力水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消费权益。”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呼吁每一位公民自觉假冒伪劣产品,拒绝制假售假,坚决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主动检举侵权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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