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这些电动车无法合规生产销售!济南发布相关提示

时间: 2024-11-28 00:35:26 |   作者: 产品展示

  为保障电瓶车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于10月1日联合发出公告,将加强电瓶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该公告明确,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化电瓶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强化电瓶车登记上牌管理、强化电瓶车行业规范管理。现对全市电瓶车经营、维修主体做如下提示:

  现行的电瓶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 17761-2018《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瓶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瓶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GB 43854-2024《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

  GB 42295-2022《电瓶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瓶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瓶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瓶车、不符合GB 42296-2022《电瓶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瓶车、不符合GB 43854-2024《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瓶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购进电瓶车及其相关这类的产品时,要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销售商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报告。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的名字、规格、数量、供应商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建立产品营销售卖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日期、车型、品牌型号、流向等。

  如何判断是否为车载式的充电车型?可直接看合格证,如下图,也可查看充电器是否固定在车上,若是固定的,即为车载式的充电车型。

  2024年11月1日起,在售锂电车型的锂电池,需满足GB 43854-2024(《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查电池标识上的执行标准和标称电压,锂电池的标称电压不允许超出48V。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也可通过关注“国家认监委”公众号,点击底部“公众查询”“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进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子查询模块输入有关信息进行查询。

  核对产品合格证上“产品的名字”“制造商名称”“商标”“型号”“CCC证书编号”信息,与网站查询信息是否一致,以及证书状态是不是为“有效”。如网站查询信息与产品合格证信息一致,且证书状态为“有效”,即为进货产品已获CCC认证;如网站查询不到任何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合格证不一致,或因产品质量上的问题导致证书“暂停”和“撤销”时,或产品生产日期在证书“暂停”期间和“撤销”之后的,均认为进货产品未获CCC认证。

  销售门店现场摆放、存放的待销售电瓶车,一定要符合GB 17761-2018、GB 42295-2022、GB 42296-2022的要求,并符合CCC认证有关要求,且各项质量指标与合格证信息一致。不得以非卖品、展示品、临时存放等名义在店内摆放和销售。

  销售门店应当依法经营,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销售合格车辆及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或承诺销售后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